成都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
企业的总体收入来进行相关核算的,可以每个季度核算,也可以每一年核算,在这方面
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做相关的选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成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成都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成都企业所得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成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1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九十三条 成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成都企业所得税税率怎么算?
一、按照算法应纳成都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15%)
二、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三、成都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成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